拍到第三周,剧组遇到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:莫秀云太不像一个主角了。
她记不住走位,不知道什么叫“关系镜头”,也不明白为什么同一场戏要拍两个机位。场记给她画过一张站位图,她看了半天,问,我为什么要站在这条线上。
场记说,因为光在这里。
她说,那我平时是站在柜台后面的。
后来这条线就撤了。乐言让灯光去就她,不让她来就灯光。灯光师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,问,那要多少时间。乐言说,一天。灯光师说,一天够吗。乐言说,不够就两天。
更大的问题是宣传。
开拍十天,有人把剧组在县图书馆拍戏的视频发到网上。视频里没有明星、没有场面,只有一排书架和柜台后面一个不认识的老年妇女。
评论分成两拨。
一拨说这是纪录片吧。一拨问,主演是谁啊,怎么找了个老太太,是不是没钱了。
宣发组把这些截图整理出来,拿给乐言看,问要不要回应。
乐言说,不回应。她说,我们回答“主演是谁”,就等于承认这事需要解释。
宣发组又问,那万一有人写“新人导演找了个素人省钱”,怎么办。
乐言说,那就是事实的一半。另一半是我们找了三十七个人。
她没有回应,但让制片做了一件事:把选角过程的记录整理成一份材料,存在工作室,谁问给谁看。材料里不放任何人的照片,只有那张表——单位、岗位、年限,三十七行。
那份材料后来被一个记者要了去。他没写成“导演用素人省钱”,写的是“三十七个人里,为什么是一个六十四岁的”。
乐言看完稿子,只回了一句:名字不要写。
记者把莫秀云的名字换成了“一位退休返聘的图书馆管理员”。
那段时间,莫秀云自己也在看网上的东西。
她不会用短视频,是邻居告诉她的。邻居把手机递给她,说,你看,这是你们那部片子。
莫秀云看了一遍,问,这算不算出名。
乐言说,不算。
莫秀云说,那就好。
有一次她在馆里上班,有个年轻人认出她了,来问能不能合影。莫秀云说,我在上班,等我下班行不行。那个人等了两个小时,最后没等,走了。
第二天又来了一个人,是拍短视频的。他不问合影,直接把手机架在借阅台对面,说要拍一段“素人主演上班实录”。莫秀云没拒绝,也没配合。她照常办借还,中途只做了一件事:把手机挡在了借阅卡的下面。
那个人拍了十分钟,自己删了。他说,拍不出来。
莫秀云后来跟乐言说起这两件事,说有点不好意思,觉得挡了人家。
乐言问,那下次要不要破个例。
莫秀云说,不了。她说,我在这儿坐了这么多年,就是因为谁进来我都一样。
乐言把这句话记在了自己的本子上,后面加了一行:她已经把自己演完了,用四十年。
那天晚上,宣发组的人又来问了一个问题:网上都叫这部片子“老太婆演的电影”,要不要处理一下。
乐言说,不用处理。
宣发组说,这个说法会一直传下去。
乐言说,那就传着。这片子上映以后,他们会改口的。不改也没关系。
宣发组最后问了一句,那海报要不要用她的脸。
乐言想了想,说,要,但不用正脸。
真到了做海报的时候,她挑的是那张背影——莫秀云站在书架前面,背对镜头,手放在书脊上。好几张更清楚的侧脸都被挑掉了。宣发组问理由,她说,这部电影里她一直在看别的地方,别看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