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本围剿、越封越红 第九十五章 合同第十三条

第十三条被翻出来那天,正好是品牌方第二轮撤资结束后的傍晚。

沈砚原本在看一份新剧试戏文本。

赵律师电话一来,他立刻把纸放下。

“找到了?”

“找到了。”

电话那头,赵律师的声音里带着一点压不住的兴奋。

“你之前让我盯的那份品牌合同,我找到完整版了。”

林知夏一下抬头。

“哪份?”

“就是上次撤资那家。”

赵律师说,“第十三条原件在这儿。”

沈砚接过传真件一看,眼神就沉了。

合同第十三条没有明着写“限制艺人说话”。

它写的是:

【若艺人参与品牌联动期间出现舆情争议,品牌方有权对相关公开表达提出优先建议;艺人应以品牌形象协调为原则,适时调整表达内容。】

“优先建议。”

“适时调整。”

“以品牌形象协调为原则。”

每一个词都很柔。

柔得像在照顾艺人。

可翻译出来就是:你得听我的。

林知夏看完,脸都冷了。

“这不就是统一口径吗?”

“对。”沈砚说,“而且是写进合同里的。”

“所以他们撤资,不只是怕热度。”

“是怕我不配合。”

赵律师那边停了一秒。

“还不止。”

“还有什么?”

“我查了当时的签署流程。”

“第十三条本来是空的,后来被补进去的。”

沈砚眼神一凛。

“谁补的?”

“品牌联络人说,是盛闻项目组统一模板。”

“也就是说,它不是单一家品牌的问题。”

“是模板化下发。”

这一下,林知夏直接笑了。

“还真是一锅端。”

沈砚却没笑。

因为这意味着,这条条款不只存在于一份合同里。

很可能,很多看似正常的合作案里,都被偷偷塞了类似的东西。

只不过以前没人会像他这样,把它拿出来摊开。

“发吧。”他说。

赵律师问:“现在?”

“现在。”

“你确定要把条款公开?”

“确定。”

沈砚低头开始写文案。

这次他写得很直。

沈砚V:

【合同第十三条。】

【不是建议,是控制。】

【不是协调,是统一口径。】

【不是品牌逻辑,是把艺人当素材管理。】

配图是整页合同原文。

第十三条被他用红线圈了三遍。

评论区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,等看懂后,直接炸成一片。

【卧槽,这能写进合同?】

【这不是合作,这是收声。】

【原来之前所有‘协调表达’都不是偶然。】

更快的是业内的反应。

有公关出来匿名承认,确实见过类似条款,只是以前大家都默认不说。

有广告圈的人也开始发帖,说很多品牌合作里都存在“口径统一”的隐性要求。

沈砚看着这些帖子,神情一点点冷下来。

因为他知道,这条一出,很多人会开始慌。

慌不是因为错了。

是因为被看见了。

林知夏看着他:“这下真是大面积反噬了。”

“还不够。”沈砚说。

“你还想要什么?”

“签字人。”

林知夏愣了下。

“你是想顺着条款找到谁改的?”

“对。”

他盯着那份合同,眼神很静。

“第十三条不是最重要的。”

“最重要的是,谁敢把它塞进去。”

这时候,赵律师的电话里忽然传来翻文件的声音。

“等等。”

“怎么?”

“我找到了一个手写备注。”

“谁的?”

“盛闻那边的项目总监。”

沈砚眼神一动。

“写了什么?”

赵律师停了两秒。

“‘如艺人近期话题性不足,可适当制造争议点。’”

林知夏听完,直接冷笑。

“原来黑料都能写进预案。”

沈砚看着那句备注,半晌没说话。

过了一会儿,他忽然说:“这就是我想要的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下一层证据。”

因为这句话已经不是隐性控制。

而是主动制造争议。

主动造热度,主动喂黑稿,主动把人放进争议里。

这才是真正的操盘。

他把那句备注截成图,和第十三条一起发了出去。

沈砚V:

【合同第十三条,和它后面的手写备注。】

【一个负责管口径。】

【一个负责造争议。】

【你们想看的热闹,有人提前写好了。】

这条发出去后,整个娱乐圈都静了一下。

因为这次不只是品牌问题。

是行业本身的问题。

一个负责管嘴。

一个负责造黑。

一个负责收割热度。

太完整了。

完整得让人发冷。

赵律师看着发出去的那条微博,忽然低声问:“接下来呢?”

沈砚抬头。

“接下来,找周曼的最后底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