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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章
自从杨宇逍官袍加身后,商志秀就开始考虑这样一个问题,那就是让谁来接替杏娘,成为商家班未来的台柱子。因为商志秀心里清楚,如今的杨宇逍已非往日可比,杏娘嫁给他怕是早晚的事了。当初杨宇逍还是个穷书生时,一见到杏娘就娘子娘子地叫,整个商家大院,没有谁不笑话他神经不正常的。如今可不同了,这穷秀才考取了状元,成了朝廷命官,谁还敢说他配不起杏娘?别的不说,怕是杏娘也早就动心了。
杏娘一旦嫁人,接下来就是生孩子。女人生孩子后,十有**身形都会发生变化,到时候黄蜂腰变成了水桶腰,脸蛋再漂亮也没有用。再说杏娘一旦嫁给杨宇逍,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官太太,官太太当戏子,就算杏娘愿意,他这当干爹的也不会同意。当然,他还有小玉,杏娘一旦离开,小玉可以上台顶一段时间。小玉是狐仙下凡,就算生一百个孩子身形也不会有丝毫变化。可她毕竟在台上撑了那么多年,如今两个孩子都长大成人了,商志秀怎么还好意思让她再抛头露面。
既然不能再让小玉抛头露面,那就必须培养出一个接班人来。商志秀想到了娟儿。这小丫头容貌身材与杏娘相差无几,往戏台上一站,百分之百又是一个叫得响的美人。杏娘文静,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平静而又美丽的河。娟儿活泼,给人的感觉就像那山间叮咚作响的泉水。可以肯定地说,娟儿一旦登台表演,就会给观众带来一种全新的享受。还有更重要的一点,那就是娟儿的性格跟小玉差不多,商志秀能从她的身上,看到妻子当年的影子。他相信只要小玉和杏娘把自己的台上功夫毫不保留地传给娟儿,那娟儿就一定会不负众望,成为舞台上又一颗耀眼的明星。
商志秀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小玉,小玉心想,杏娘如今是个包着人皮的女鬼,不可能再象从前一样和杨宇逍夫妻团圆。不过这可怜的干女儿身怀血海深仇,离开商家去找王七报仇那是早晚的事。从这一点上考虑,早一点做好准备对商家班来说没有坏处。
小玉和商志秀一样,也非常看好娟儿。只是要让娟儿来接杏娘的班,她心中还没有底。娟儿此时正一门心思放在杨宇逍身上,人虽然在这里,心早就飞到心上人身边去了。这个时候如果要她专心学艺,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“我看还是等一段时间再说吧,你难道忘了,娟儿和宇逍的关系可不一般,将来到底谁是杨夫人,现在还说不准哩。”小玉说。
商志秀想想也有道理,这女孩子家一旦犯起相思病来,那就跟傻了痴了似的,别说登台表演,就是大白天走路一头撞在树上,恐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。
上次杏娘没有跟着一同去看杨宇逍,小玉就知道她和杨宇逍之间已经没有团圆的可能了。毕竟人鬼殊途,杏娘不想自已的爱人受到任何伤害,因此只能把情和爱深深地埋藏在心里。
其实人鬼相爱也没有什么不可以,人有好人坏人,鬼有善鬼恶鬼,传说中的蛇精都能和人结成夫妻,更何况人和鬼。
娟儿对杨宇逍的爱杏娘看在眼里喜在心上,有娟儿在杨宇逍身边,杏娘心里便没有什么好挂念的了。她不能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地活在世上,她要报仇,就算是下十八层地狱,也要把王七带上。
一旦报了仇,她就去地府报到,这是她答应白眉道人的,她必须做到。假如老天有眼的话,那她就能顺利地转世投胎,堂堂正正地重新做人。
要取王七的狗命,就必须先对付公孙云这个助纣为虐的妖道。因为人有人气,鬼有鬼气,杏娘身为女鬼,虽有白眉道人的皮护着,平常人看不出来也闻不出来,但对于公孙云这样有一定道行的道士来说,那就不同了。杏娘只要走进京城,公孙云就算是在皇宫里,也能把她身上的鬼气给闻出来。说得更清楚一点,公孙云和王七只要同在京城,杏娘就没有机会接近王七。
怎样才能除掉公孙云呢?
这个问题杏娘想了很久,始终没有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。另一方面,公孙云虽然助纣为虐,但毕竟是白眉道人的弟子,是金儿的师兄。想到这一点,杏娘还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。
最好的办法就是能把公孙云调开,使他保护不了王七,那样的话,杏娘就有机会报仇雪恨了。
从小县城回来后,商成就再也没有心思读书了。他现在满脑子想的是秋红,夜里梦见的也是秋红。虽然秋红就在家中,日日得见其人得闻其声,但也正因为如此,反而更令他心头痒痒长夜难眠。这看得见摸不着的滋味,就像镜中观花水中赏月一般,除了干着急之外,一点办法也没有。
小玉见自已的宝贝儿子变成了这个样子,气也不是笑也不是,心想再这样下去,别说考状元,还能不能写出文章来都很难说。
“没出息的东西!儿女情长英雄气短,注定一辈子也干不了大事。你爹还指望你光宗耀祖,我看哪,先指望抱孙子还差不多。”小玉用手在商成的额头上轻轻地戳了一下,笑着骂道。
“娘!先成家后立业,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,孩儿只是按祖宗的规矩办事罢了,跟儿女情长英雄气短,那是一点关系也没有。”商成说出了自己的歪理。
到了这一步,小玉无话可说,只好去找商志秀,问他是不是赶紧把儿子的婚事办了。
商志秀大喜,也说出了一大堆先成家后立业的道理。还说儿子成亲后,便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学业上来,这种成家立业两不误的好事,哪有不办的道理。
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,小玉这回算是彻底服了。
事情定下来后,小玉就去问秋红。这事的最后决定权在秋红手里,小姑娘要是不愿意,商成这傻小子再急也没有用。
没想到秋红答应得还挺快,小玉刚把自己的意思说完,小丫头便羞羞答答地点了头。
“全凭老爷和夫人作主。”秋红说完,双手捂着火辣辣的脸跑回了自己的房间。
“真是一对小冤家,这才认识多久,就都想着同床共枕了。”小玉自然自语地说。不过想想自己当年,与商志秀认识的时间更短,还不是以身相许了。这男女之事,有时候还真不能按常理来论。只要俩人喜欢,认识不到一天就上床,那也不是没有可能。反过来,如果俩人不喜欢,就算用绳子把他们绑在一起,到头来也还是成不了夫妻。
这门婚事就这么定下来了。接下来就是选日子。小玉认为,商成和秋红能相识,天意大于偶然。既是天意,那无论选哪一天,都应该是好日子。
成亲的那天,商家大院可热闹了,左邻右舍,亲朋好友,还有商家班的许多戏迷,一下子来了上千人,就连马知府也带着府衙里的大小官员和衙役来了。各种礼品在客厅里堆成了小山。杨宇逍和金儿因为路途遥远,直到天快黑了才赶到。他们带来了县里的土特产,别的不说,光是商志秀喜欢喝的土酒,就带来了好几坛。
商志秀的兄嫂和两个侄儿也来了,并且都送了很厚的礼。商志秀一家在外多年,又是以唱戏为生,回来后又和一大帮戏子住在一起,因此哥哥嫂嫂们都有些看不起他。其实也不是看不起,实实在在地说是恨铁不成钢。当初一家人都指望他能金榜提名,谁知他竟一去不归,回来时却成了一个戏班子的老板。在他们的眼里,商志秀虽然是老板,但只要跟戏字粘上边,就是个下九流的行当,不但不能光宗耀祖,反而还会使祖宗蒙羞。父母亲本来还可以多活几年,结果也是因为他,双双都过早地离开了人世,而且还死不明目。
他们对小玉这个弟媳妇也没有什么好印象,更不相信她是什么狐仙下凡。因为小玉的美丽,两位嫂嫂还经常在背地里骂她是“狐狸精”。当然,她们不知道小玉真的是个狐狸精,要是真的知道了,也就不敢骂了。商成和商丽的三位堂姐都已出嫁,几年也难得回来一趟,因此至今还没有和兄妹俩见过面。两位堂兄倒是在家,但由于父母管得严,很少过来和兄妹俩玩。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商成考取状元后才改变。当然这是后话,咱们暂且不提。
商成结婚对于商家来说是件大事,商志秀再怎么不争气,哥嫂们也不会不给他面子。何况连知府大人都来了,他们哪还有不来的道理。
尽管这样,商志秀心中对兄嫂们还是充满了感激之情。他离家多年,对父母没有尽到半点孝心。回来后兄嫂并没有怪罪他,更没有亏待他们一家。单凭这一点,就足以让他心中温暖一辈子了。他相信只要商成考上状元,哥哥嫂嫂们对他的冷淡就一定会改变。
对于小玉来说,商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,她不可能一点也不挂在心上。她虽然是狐仙下凡,但嫁了个凡人,就得面对凡人必须面对的事。兄嫂们对她的冷淡,说到底还是因为她是个唱戏的。既然这样,那她就必须用事实来证明,她这个戏子一点也不比她们差。她相信她生出来的儿子,也一定比她们的儿子强,她甚至坚信,将来能为商家光宗耀祖的,一定是她的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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